编辑点评: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官方手机客户端
河北省省直公积金app官方手机客户端,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省直分中心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官方打造,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公积金服务,包含业务查询,网上办事,跨省通办和公积金政策资讯等信息,一站式处理公积金内容,更加便捷的线上服务查询平台。
软件特色
1、直接在平台上查阅最新的住房资金相关政策,了解公积金的各项规定和使用方法。
2、提供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详细信息查询服务,包括余额、缴存记录、提取记录等。
3、支持在线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如缴纳、提取申请等,简化了传统的线下办理流程。
4、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的官方线上服务平台,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服务的权威性。
账号说明
1、请不要将用户名和密码提供给其他平台。
2、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最后一位为字母X的请输入大写X。
3、请使用8-16位由数字、字母、特殊字符组合的密码。
河北省省直公积金提取说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六、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退休的;
八、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半年未继续缴存的。
软件优势
1、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访问平台,无需前往实体窗口排队等待,节省时间和精力。
2、账户信息和业务办理状态实时更新,用户可以第一时间获取最新信息。
3、采用了先进的网络安全技术,手机上便捷操作,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4、涵盖了公积金业务的各个方面,从政策了解、账户管理到业务办理,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河北省省直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一、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河北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Ⅰ类借记卡),有配偶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
(1)《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
(2)缴纳租金的收据。
2.租住其他住房用于自住的
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无房证明。
注:(1)租住住房在石家庄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2)租住住房且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另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
三、提取额度
1.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期内已付的租金。
2.符合我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0元/人。
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河北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Ⅰ类借记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的
(1)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
(2)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2.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外购买自住住房的
(1)在缴存职工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缴存职工户籍地户口本;在配偶户籍地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配偶户籍地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2)购买商品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售房单位签章的购房款发票;
(3)购买商品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凭证。
三、提取额度
1.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购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已付房款总额,取整到百元。
2.不动产权证按份共有的,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应按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四、其他要求
1.职工婚前单独购房的,婚后其配偶不可因购买此套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
2.所购住房近一年内进行两次以上交易(含两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购房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提取业务。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一、提取条件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资料
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河北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Ⅰ类借记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再根据具体原因提供相应资料: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县级以上规划、建设部门建造、翻建批准文件;
(2)工程预决算报告;
(3)支付费用凭证。
翻建自住住房的还应同时提供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2.大修自住住房的
(1)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2)房屋权属证明;
(3)工程预决算报告;
(4)支付费用凭证。
三、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为职工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当月之前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已付费用,取整到百元。
河北省省直公积金中心电话
服务热线:12345或12329
CA客服:400707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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